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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www.hbcfzx.com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XAZX-202406FJ-006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406FJ-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城乡物流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31号(项目代码2402-421202-04-01-6994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安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100.0%,招标人为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改扩建咸安客运中心为咸安客运物流枢纽站,总用地面积22亩,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986.04㎡,改造面积3940.85㎡。
    (二)新建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 7 个;1.马桥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 1072.68㎡新建综合楼842.5㎡、冻库50㎡、配电房 24㎡、安检站90.28 ㎡、洗车间48.8㎡、门房 17.1㎡。2.大幕乡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230.18 ㎡。 新建综合楼1000㎡、冻库 50㎡、配电房24 ㎡、安检站90.28㎡、洗车间 48.8㎡、门房 17.1㎡。3.桂花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483.56 ㎡。新建综合楼433.56 ㎡、冻库 50㎡。4.向阳湖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9亩,总建筑面积498㎡,新建客运服务中心448㎡、冻库50㎡。5.高桥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4.5亩, 总建筑面积400㎡。新建综合楼 350㎡、冻库50㎡。6.贺胜桥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14.2亩,总建筑面积483.56 ㎡新建综合楼 443.56㎡、冻库50㎡。7.官埠桥冷链物流运输服务站:总用地面积23.14亩,总建筑面积498㎡新建综合楼 448㎡、冻库 50㎡。
    (三)改建物流客运站 2 个  1.改建原横沟桥客运站为横沟桥镇综合物流运输服务站,改造内道路及停车场、站前广场共 2000㎡。2.按三级客运站标准改建原客运站为汀泗桥综合物流 运输服务站,改造综合楼 600㎡,停车场 2800㎡ 。
    (四)改建原物流服务站为物流综合服务点,总改造面积2000㎡。
    (五)改建农贸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站,总用地面积4191.45㎡,总建筑面积86㎡。其中新建农贸市场交易厅493㎡、门面楼 200㎡、冻库120㎡、公厕48㎡ 。
    (六)升级改造村级综合寄递服务网点125个,建筑面积约50㎡/个。
    (七)数智化设备:新建物流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可动态监测的智慧公交调度系统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安装动态视频监控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设备等。
    (八)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同时配套建设候车亭、停车场、充电桩等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12587.5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旧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 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见本章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 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 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 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6月7日至 2024 年6月11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 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汽车客运中心二楼
    邮编: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0715- 832306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 湖北楚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道仁和路和平汽车工业园D座202
    邮编:
    联系人: 严汉玲  谢宇轩
    电话: 1347617580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6月6日